犯罪客体(object of a crime )

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属于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确定了犯罪客体能够明确犯罪性质与危害程度。其与犯罪对象在性质、要件地位、受损害程度等方面存在区别,若侵害民事或行政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则不构成犯罪。犯罪客体的本质通过犯罪对象体现,涵盖国家主权、社会制度、财产权、人身权利等领域,内容由刑法第13条明确规定。

根据侵犯社会关系范围不同,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三个层次。其中同类客体构成刑法分则犯罪分类的基础标准,直接客体又可细分为简单客体与复杂客体。刑法学界对其界定存在社会关系说、对象说、法益说等理论分歧,争议集中于内涵确定性与分类适用性层面。社会关系说因外延过广被质疑内涵模糊;对象说因过度依赖自然对象缺乏普遍性;法益说需结合权利范围与其他层次贯通理解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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