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作出驳回裁定后,当事人还能继续申诉吗?(如当事人仍然不服,应该如何处理?或者当事人还能向哪个部门申诉?)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七条 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本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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