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不同时期曾在不同地点工作,应如何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
劳动合同履行地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营业或办公地点不一致,可否以实际营业或办公地点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者在不同时期曾在不同地点工作,应如何确定劳动
合同履行地?
答:用人单位实际营业或办公地点与登记注册地不一致的,可以实际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者曾在不同工作地点工作的,应以纠纷发生期间的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履行地。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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