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哪些?

1、不签订或迟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与员工应在用工前或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订立劳动合同的,需要按照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2、试用期过长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超期都是违法的哦,并且合同期限是包括试用期在内的。
3、试用期工资太低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并且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拖欠工资
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企业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5、罚没工资
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扣工资,如因上班迟到罚没工资、违反纪律罚没工资等行为。这点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不能扣发工资但是可以扣发绩效奖金等,所以很多企业也就是利用了这点。
6、不交社保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7、就业歧视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8、无故辞退
企业不得无故辞退员工,否则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尤其是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产期、哺乳期,职工患病期,因工负伤期或致使丧失劳动力的,均不允许辞退。员工的一般性违反劳动纪律,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等亦不可被辞退。
9、不准辞职
如果不想干了,员工有辞职的权利。试用期内提前三天正式告知,转正后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企业,书面、口头、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告知上级领导即可,不需要领导同意,更不是说一定要告知老板,老板很忙的。
10、强制加班
企业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最长可以要求员工每月加班三十六个小时,并要按规定给加班费,超过36个小时还要求加班就属于违法的了。并且不能连续加班,一周最多上班6天,就应休息1天,要充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11、不提供必要安全保护措施
对于一些危险或有职业危害的岗位,企业必须提供必要的劳保措施,如安全帽、防护口罩、手套等。
12、不批准产假、病假、婚丧假、年休假等带薪假
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所有职工也均享有病假、婚丧假,工作满一年享有五天年休假等,这些假期都是带薪休假的哦。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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