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途径有哪些?
1、协商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2、
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3、
仲裁
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
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等。
4、
诉讼
劳动争议
当事人对
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
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
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
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5、
监察举报投诉
《
劳动法》第85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
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6、
信访
劳动者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各级
工会、妇联以及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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