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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在战时制造谣言、宣扬失败情绪、扩散各种危害作战利益、蛊惑军心、扰乱军心的流言蜚语,使部队丧失作战能力的行为。
造谣,是指编造或者散布不符合事实的信息并将其扩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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