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法律服务: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网站合作与反馈:LawFAQ@qq.com 微信:LawFAQ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在战时制造谣言、宣扬失败情绪、扩散各种危害作战利益、蛊惑军心、扰乱军心的流言蜚语,使部队丧失作战能力的行为。

造谣,是指编造或者散布不符合事实的信息并将其扩散的情形。

申明

1.所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分享的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QQ:2122654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

上一篇: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的司法解释

下一篇: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头条

首页

打官司

找法院

找律师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