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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诉讼指南

 一、人民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11月11日修正,2021年6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13年1月30日)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13年1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9日修正,2021年1月1日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12月29日)

(二)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10月17日修正,2021年6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年1月9日修订,2010年2月1日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20年12月29日修订,2021年1月1日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年1月1日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20年12月29日修订,2021年1月1日实施)

(三)商标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4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4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9日修正,2021年1月1日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实施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9日修订,2021年1月1日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9日修订,2021年1月1日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2020年12月29日修订,2021年1月1日实施)

(四)反不正当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4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9日修订,2021年1月1日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1月29日通过,2022年3月20日施行)

(五)技术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9日修订,2021年1月1日实施)

(六)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4年7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9日修订,2021年1月1日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20年12月29日修订,2021年1月1日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2021年7月7日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9日修订,2021年1月1日实施)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2001年4月2日)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9月18日)

二、如何申请技术鉴定?

(一)技术鉴定的内容

当事人争议的有关技术事实。

(二)技术鉴定费的交纳

技术鉴定费的具体数额一般根据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确定。技术鉴定费由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预交,案件审结时,技术鉴定费作为诉讼费用的组成部分,由人民法院依法确定各方当事人负担的数额。

(三)技术鉴定机构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指定。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中没有前款规定的鉴定机构、鉴定人,由具有相应品种检测技术水平的专业机构、专业人员鉴定。

(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依法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交纳鉴定费。

3.当事人在技术鉴定过程中不得单方面与鉴定人员联系。

(五)申请重新鉴定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并提出证据证明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六)要求鉴定人出庭

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做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鉴定人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者补充。

当事人在收到鉴定人的书面答复后仍有异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通知有异议的当事人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并通知鉴定人出庭,若有异议的当事人不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视为放弃异议。

三、如何申请诉前及起诉同时申请责令停止侵犯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

(一)下列人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

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停止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行为的申请。

在商标侵权纠纷中,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停止侵犯商标权行为的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商标注册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

在著作权侵权纠纷(包括计算机软件)中,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停止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

在植物新品种权侵权纠纷中,品种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可以同时提出先行停止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或保全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可先行作出裁定

    (二)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及起诉同时申请责令停止侵犯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的具体内容、范围和理由等事项。申请的理由包括有关行为如不及时制止会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具体说明。

    2.申请人的权利主体以及权利有效性的证明。申请人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权利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权利证书等凭证;如专利证书、专利权利要求书、专利说明书、专利年费交纳凭证、商标注册证、作品底稿、作品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证书、植物新品种年费交纳凭证等等。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还应当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检索报告。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还应当提交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及其相关材料。独占实行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单独提出申请,应当提交权利人放弃申请的证明材料;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单独提出申请,应提交权利人明确授权的证明材料;专利、商标、著作权、布图设计财产权、植物新品种权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提出申请,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3.被申请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据。申请人应当提交能证明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的证据,包括被控侵权产品等等。

    4.被申请人是否会给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审查。难以弥补的损害除包括财产损害可能超出被申请人的赔偿能力等因素,还包括非财产损害,如商誉损害、竞争优势丧失、市场份额减少等。

    5.申请人应提供有效的担保。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在执行停止有关侵权行为的裁定的过程中,被申请人可能因采取该项措施造成更大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追加相应的担保。申请人不追加担保,可以解除该项措施。人民法院采取的上述措施,不因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而解除,但申请人同意的除外。

6.被申请人收到法院诉前及起诉同时责令停止侵犯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行为的裁定时,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可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7.申请人在法院采取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或者因申请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失,被申请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申请人赔偿,也可以在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提起的侵权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四、如何申请证据保全?

(一)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保全的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关联,即该证据能够作为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民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根据。

2.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3.著作权人和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商标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诉前或者诉中提出书面申请。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诉中提出书面申请。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同时或者诉中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先行作出裁定。人民法院执行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措施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同时进行证据保全。

4.保全证据可能导致被申请人财产损失,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保全证据的具体内容、范围、所在地点;请求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对象;申请理由,包括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且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具体说明。

2.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申请人主张的民事关系(如被申请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据。

3.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申请人应当提供有效的担保手续。

五、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的原告应当提交哪些证据?

(一)原告除提交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据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权利证据,以证明自己享有著作权或与著作有关的权利:

著作权人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起诉,应当提交证明其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或取得权利的合同等。

著作权继承人起诉,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二)原告应当提交下列侵权证据,以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

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复制品及其销售发票等证据。

(三)原告应当提交下列赔偿证据,以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有事实依据:

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的证据,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的证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0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赔偿。

六、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原告应当提交哪些证据?

(一)原告除提交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据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权利证据,以证明自己享有商标权或商标许可使用权

商标注册人起诉,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

利害关系人起诉,应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证。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

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与商标注册人可以共同起诉,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提起诉讼,但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已知有侵权行为发生而明示放弃起诉或不起诉的证明材料;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的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商标财产权利的继承人起诉,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二)原告应当提交下列侵权证据,以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等证据。

(三)原告应当提交下列赔偿证据,以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有事实依据:

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证据或者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的证据。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0万元以下的赔偿。

七、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应当提交哪些证据?

(一)原告除提交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据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权利证据,以证明自己享有专利权或者专利许可使用权:

专利权人起诉,应当提交证明其专利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专利年费交纳凭证。提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的原告,提交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检索报告。

利害关系人起诉,除提交专利权人起诉应提交的证据外,还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经备案,应当提交专利权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专利权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专利权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但应当提交专利权人已知有侵权行为发生而明示放弃起诉或不起诉的证明材料。

专利财产权利的继承人起诉,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二)原告应当提交下列侵权证据,以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比材料等证据。

(三)原告应当提交下列赔偿证据,以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有事实依据:

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的证据。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以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3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赔偿数额。

被告如欲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须在答辩期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有关证据和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受理通知书。

八、提起植物新品种侵权诉讼的原告应提交哪些证据?

(一)原告除提交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据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权利证据,以证明自己享有植物新品种权或者植物新品种许可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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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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