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金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金是否为
夫妻共同财产?
答: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是无法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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