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将房产登记在为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该房产?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将房产登记在为成年子女名下,
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该房产?
答:需要看具体情况。
首先,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根据
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原则,应推定属于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并不能简单地推定房屋的真实产权人是未成年子女,如果离婚时夫妻双方主张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则需要举证证明在购买房产时的真实意思不是为
赠与未成年子女,而是出于其他原因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否则,离婚时
法院一般会认定成立赠与关系。
一般法院认定该产权归属于未成年子女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都会结合房屋的购买时间、产权登记时间、购房款支付和购买后的使用情况、
当事人的举证情况等,综合判断夫妻双方购房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予以认定。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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