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哪些情况下,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答: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56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申明

1.所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分享的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QQ:2122654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

上一篇:在确认亲自关系的诉讼中,一方申请亲子鉴定,另一方不配合的,如何处理?

下一篇: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否单独变更子女的姓氏?

法律头条

首页

打官司

找法院

找律师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