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否单独变更子女的姓氏?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否单独变更子女的姓氏?

答:不可以,需要父母协商一致,并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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