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颜获水”滋事者,被警方拘留5日
2019-07-09
法律FAQ
来源:《法律咨询援助服务》头条号
李彦宏在最近的一次演讲中被人灌水,
导致百度喜提“宏颜获水”一份,
有“同款怡宝单价1.075元,清凉!”的
广告,
还有人进行了垃圾分类的普及
教育,
被泼的是“湿垃圾”,瓶子是可回收垃圾。
甚至有网友调侃,换成别人会对泼水者说什么,
马云:你能跑上台泼我是你的“福报”。
雷军:Are you OK?
刘强东:你绝对不是我兄弟!
董明珠:你这次的泼水没有核心科技!
好好的AI开发者大会,竟浇出了满天的梗……
但是,浇水的人可就惨了,
警方通报:拘留5日!
事情是这样的
2019年7月3日,百度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在北京举行的百度AI(人工智能)开发者大会上发表主题演讲。在演讲过程中,突然有一位观众淡定地走上演讲台,向李彦宏头部倒了一瓶水!
但是李彦宏没有躲闪,任由一瓶冷水直直地浇在自己身上,随后用英语问到:What's your problem?(你有病啊?)
几秒钟后,李彦宏说在AI前进的道路上会有各种各样的事情发生,但是前进的决心不会改变,AI会改变每一个人的生活。(掌声响起)
警方通报
北京朝阳警方通报称:2019年7月3日11时许,朝阳分局奥园派出所接到百度公司工作人员报警称,一男子扰乱其公司活动现场秩序。
警方接到报警后,依法开展调查,目前已对嫌疑人程某某寻衅滋事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法条链接】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
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寻衅滋事行为,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进而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不限于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
滋事者将水直接浇在演讲者李彦宏的身上,不仅阻碍了正常的演讲的进程,也是对演讲者本人的侮辱,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构成对公共秩序的破坏。
所以,
这一行为是一种其他类型的寻衅滋事,
但是尚未达到
刑事处罚标准,
只能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虽然
刑法当中规定公然侮辱他人可能构成侮辱罪,但必须要 “情节严重”。如果事件发生对“宏总”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或精神打击,才会有刑事立案的必要,本案显然没有达到这一要求。
【法条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
“公然侮辱他人”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但对于同一个行为,只作一次评价(寻衅滋事)即可。
此外,《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泼水男子在公众场合向李彦宏滋事损害了他的名誉权,李彦宏有权要求泼水男子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甚至是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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