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appearance)

投案,指行为人自行前往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报告作案情况并听候处理的行为 。该行为是构成自首的法定要件之一,需满足“自动投案”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双重条件。自动投案的法定情形包括: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现前主动投案、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投案途中被抓获且查证属实等。投案行为需发生在司法机关采取询问、讯问或留置措施之前,且投案后逃跑的不予认定。投案对象包括司法机关、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投案方式涵盖本人主动投案及亲友规劝后陪同投案等情形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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