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execution; executing punishment)

行刑是司法机关执行刑罚的司法活动,广义泛指一切刑罚方法的执行,狭义特指行刑机构对自由刑的执行,需以生效刑事裁判为依据,依托特定物质设施实现刑罚目的,具有国家刑事司法活动属性。作为国家刑治的组成部分,行刑主体包括监狱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分别负责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的执行,内容涵盖刑罚实现、罪犯矫正与刑罚变更。现代行刑强调合法性原则,要求执行机关、依据、程序合法,并遵循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2024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规定,将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作为判断悔改表现的重要依据。古代行刑常选午时三刻,认为此时阳气最盛可抑制鬼魂侵扰,同时利用犯人精力低潮期减轻痛苦,反映特定历史观念。现代刑事执行法治发展注重完善监督机制,检察机关通过同步监督刑罚变更执行、规范减刑假释程序等措施强化司法公正。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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