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任行为是行为人实施的不具有违法性,对其所致损害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例如外科医生按约从事的截肢医疗行为、正当防卫行为及紧急避险行为。 该行为因行为人无违法性且无过错,故无须承担民事责任。
无责任能力分为民事与刑事两类。民事领域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时由监护人担责,各国立法存在差异:德国民法区分绝对与相对无责任能力,日本民法则以行为时识别能力为标准。刑事领域则通过责任年龄与精神障碍来判断无责任能力。
无责任能力又称“无过责能力”。①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没有判断和识别能力,无过错可言,从而对其所致损害无须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行为人可因无责任能力而为免责理由,但其监护人需代其承担责任。各国立法例.对无责任能力的规定颇不一致:德国民法分绝对无责任能力和相对无责任能力两种;日本民法以行为时无识别能力的未成年人及行为时心神丧失的人为无责任能力者。中国《民法通则》未明文规定无责任能力人,但依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因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应认为无责任能力人。②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没有判断和识别能力,无过错而言,从而对其所致危害后果无须承担刑事责任的资格。确认无责任能力的标准主要是责任年龄和精神障碍,没有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人,或者由于精神障碍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为无责任能力人。
1.所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分享的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QQ:2122654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