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担保 / 财产保全担保(property guarantee)

财产保全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财产保全时,为了保证被申请人免受财产保全错误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保证人民法院生效判决顺利地执行,责令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以金钱、有价证券或者物品提供的保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担保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供担保。这种财产保全担保,即包括诉中财产保全的担保,也包括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另一种是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财产保全后,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此种情况主要指诉中财产保全的担保。
申明

1.所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分享的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QQ:2122654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

上一篇:胁迫(coercion)

下一篇:信用担保(credit guarantee)

法律头条

首页

打官司

找法院

找律师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