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洋垃圾”公益诉讼案在沪宣判 4被告承担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费用

2021-01-15 法律FAQ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

上海海关1月14日通报,由上海海关缉私局立案侦办的全国首例涉“洋垃圾”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近日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根据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上海高院不仅对涉案人员作出了有期徒刑判决,还判处涉案公司及相关4名被告承担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费用。走私“洋垃圾”不法分子不仅受到了刑事处罚,还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

据了解,涉案公司和相关人员因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300余吨铜污泥固体废物,被上海海关缉私局立案侦查。经评估,这批“洋垃圾”含有大量重金属,因无法退运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置费用约105万余元。

上海海关办案缉私局民警介绍,对于查获的“洋垃圾”,海关优先退运,因故未能退运的需要在国内作无害化处理,以往这笔处置费用往往需要由海关或地方政府“埋单”,本次公益诉讼首次以司法判决形式明确走私分子应承担固体废物的处置费用,大大提高了违法成本,对此类违法行为更具震慑作用,意义重大。

据了解,为推动固体废物的退运清理工作,实现将“洋垃圾”拒之国门外的目标,上海海关积极探索,不仅与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合作推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还主动协调固体废物的承运人负起固体废物的退运责任。根据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如果固体废物的实际收货人未能及时将固体废物退运,海关也可以责令承运人退运。2020年12月,上海海关通过某承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成功将一批44.71吨长期滞港的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退运境外。

2020年,上海海关共退运固体废物243批次、共计10393.3吨;无害化处置9批次,共计157.2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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