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中,如何掌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
问:在审理农村土地
承包纠纷
案件和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中,应当如何掌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
答:根据
最高法院有关会议纪要精神,在审理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中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范围,要综合考虑
当事人生产、生活状况、户口登记状况以及当事人基本生活保障等因素予以认定。如果当事人除了土地承包
经营权以外没有获得其他替代性基本生活保障,一般不应认定其已经丧失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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