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法律服务: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网站合作与反馈:LawFAQ@qq.com 微信:LawFAQ

法律咨询:17721530239(李律师) 周一至周六,9:00-18:00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司法解释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作出细化:

1.分级保护机制:一级保护植物入罪标准为采伐1株或立木蓄积1立方米,二级保护植物为2株或2立方米;

2.价值认定:按市场中间价计算植物价值,无法确定的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评估意见;

3.特殊情形处理:对自然死亡林木的非法处置行为,需结合行为目的和生态影响综合判定,显著轻微危害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

申明

1.所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分享的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QQ:2122654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

上一篇: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立案标准

下一篇:盗伐林木罪的概念

法律头条

首页

打官司

找法院

找律师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