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任仲裁员 (sole arbitrator)
独任
仲裁员是指由一名仲裁员单独审理
案件的仲裁组织形式,主要适用于对外经济贸易、海事仲裁及简单人事争议案件。双方
当事人可共同选定独任仲裁员,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该仲裁员依法主持仲裁程序,负责查证、辩论、调解及裁决,并需遵守独立公正、保密等行为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独任仲裁庭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体现了仲裁程序的高效性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申明
1.所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分享的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QQ:2122654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