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民事诉讼以两审终审为原则(适用小额
诉讼程序审理的
案件为
一审终审)。如果生效的裁判确实存在法定情形的,
民事诉讼法也赋予了
当事人申请
再审的权利。
问:申请再审就会重新审理吗?
答:当您提交了再审申请以后,人民
法院将审查您的申请理由是否足以推翻原裁判,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
裁定进行再审。
问:申请再审可以停止执行吗?
答: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再审不停止执行程序。只有您的再审理由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成立,案件进入再审程序,才会中止执行程序。根据法律规定,追索
赡养费、
扶养费、
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
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问:民事案件有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再审?
答:对于发生
法律效力的
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可以申请再审。
(一)有新的
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七)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
(八)无诉讼
行为能力人未经
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
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
(十)未经
传票传唤,缺席判决;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
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
贪污受贿,
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行为。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
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问:哪些情况不可以申请再审?
答:您的再审申请若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
若您的再审申请被驳回,或者您对经当事人申请后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向人民
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
(四)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申请撤销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仲裁裁决案件;
(五)解除
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但是针对原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可以申请再审;若是针对原判决中未作处理的财产,您应当另行
起诉分割。
问:我应该向哪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答:对于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您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对于其他案件,您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上一级人民法院为
最高人民法院时,按照其他规定;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
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问:申请再审有时间限制吗?
答:是的,若您对生效裁判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因《民事
诉讼法》第207条第一、三、十二、十三项规定情形申请再审,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问: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如果您满足申请再审的条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身份材料。再审申请人为
自然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当提交授权
委托书和
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原审
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问:再审申请书怎么写?
答:您可以参考我院
立案诉服大厅内放置的文书模板。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
(三)具体的再审请求;
(四)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详见“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再审?”部分),以及具体事实、理由。
(五)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提示:在您申请再审以后,
法官可能会联系您进行询问,并告知您参与询问需要注意的事项。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勘验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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